顺义区住建委是由政府机构授权成立的机关部门单位,单位位于北京的顺义区,负责顺义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建设,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顺义区住建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建设,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综合调度、监督管理市、区财政投资及上级有关部门补贴的公益性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重点工程,承担相关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为中央、市属驻区单位和驻区部队在区工程建设和房屋管理提供协调服务。
3.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4.承担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承担顺义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承担指导、规范本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技术服务;负责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农村房屋安全使用和危房改造工作。
6.承担本区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加强建材使用监管。
7.承担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核准和年度投资计划会审。
8.承担本区房屋管理的责任。研究制定房屋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许可和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房屋防汛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9.组织制定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职业注册管理。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顺义区住建委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文稿;负责公文处理、新闻信息宣传、接待联络、档案管理、网络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公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
工程建设管理科:
负责建设工程的开工管理和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组织协调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综合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动态情况,了解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贯彻落实建筑材料设备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拟订建筑材料设备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程建设中推广新材料、新设备、淘汰落后产品与工艺的政策措施;负责工程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综合协调、推进全区住宅产业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
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建筑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对本区建筑业企业、外埠和境外在本区建筑业企业以及建筑市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本区建筑企业开拓外埠和境外市场;负责本区建筑业外资、外经工作;组织本区建筑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筑业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拟订行业人才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职业资格注册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相关施工许可;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和绿色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工作;负责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人员考核工作;负责有关设备、设施的登记管理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施工现场防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
物业管理科(房屋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和房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物业管理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政府直管小区物业改造工作。依法管理本区房屋租赁市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负责房屋租赁统计工作,定期公布房屋租赁价格信息;负责城镇房屋安全及房屋设备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协调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参与城镇房屋危改区域的确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房屋安全使用和危房改造工作。
房屋交易市场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和房地产开发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管理本区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行为;负责房屋交易统计分析,定期公布房屋交易价格信息;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管理工作。
村镇建设科:
负责贯彻落实村镇工程建设和小城镇试点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管理、协调本区村镇工程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及相关工程管理。
拆迁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房屋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编制本区房屋拆迁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和重大项目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和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房屋拆迁相关工作。
房屋权属科:
负责贯彻落实房屋权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本区房屋权属确认、登记、抵押、变更、查封等管理工作;调解处理房屋权属纠纷;负责房产测绘的成果确认和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代理的管理工作。
信访科: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督查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协调处理相关突发事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负责本机关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工作。
法制科:
负责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依法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本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负责违法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住房保障和改革科(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和改革有关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区住房保障和改革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房改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以及住宅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承担区政府房改办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区房地产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和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旧城旧村改造及住宅小区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
政工科:
负责本机关组织、人事劳资、纪检监察、精神文明、保密、计生、妇联、老干部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本系统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财务科:
负责建设经济的统计工作;负责拟订本机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本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编制、审批、申报、管理;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会计核算管理。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执行市、区政府住房保障政策;负责住房保障资金测算及对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进行年检复核;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及人员培训;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收购和人房对接及后期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监督施工现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受理工程项目质量缺陷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房屋登记事务中心:
负责顺义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地役权登记、注销登记;负责房屋登记档案资料信息归集、建档、保管及查询;信息系统管理;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房屋产权限制登记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招标公告发布、相关企业资质和招标文件的审核;负责工程开标、评标全过程的管理服务;负责施工合同备案、履约检查等工作。
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负责两项基金的返退工作;督促企业建筑材料采购备案、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搅拌站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等。
房屋安全鉴定站:
负责区域范围内各类房屋使用的安全鉴定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为辖区范围内单位、个人及司法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为鉴定房屋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负责本区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管理和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办理交易后的项目注册手续;为承发包交易提供专业、劳务交易平台,同时提供招投标企业状况、材料价格等信息服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工程、企业状况、材料价格、法规政策等各类信息,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设施、服务周到的场所;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一条龙”配套服务。
房屋维修管理所:
负责管理全区直管公房,负责无上级房屋、无物业小区和老旧小区的改造,负责解决历史遗留的住房质量问题等工作。
测绘所:
负责房屋测绘工程工作。